经市水务集团党委会研究,决定将拟提拔使用和进一步使用的邢路等36名同志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征求党员、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1.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市水务集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2.公示时间从2022年8月3日至2022年8月9日止。
3.受理单位:市水务集团人力资源部
地址: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
邮政编码:516003
中共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