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市水务集团党委会研究,决定将拟提拔使用和进一步使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征求党员、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,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市水务集团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和自报本人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。
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二、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止。
三、受理单位:市水务集团人力资源部
地址: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 邮政编码:516003
中共惠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